参展政策
- KARIBU国际旅游交易会预订条款
- 根据本协议,主办方应确保展台在指定展区内,但主办方有权重新分配展台位置。
- 展商有责任保证按展会规定合法使用展台。
- 根据本协议条款,若展会场地因任何原因不能使用,主办方有仅重新安排场地。主办方选择新场地时,须以展会的整体与最大利益为主要原则。
- 若因任何原因需要重新安排展会时间,主办方需考虑展会的整体与最大利益;展商需受新确定的时间制约。
- 布展:
- 主办方需定期向展商发送关于建筑方式与类型、展台分布、展台设计与装饰等信息的书面说明。展商应遵照相应说明执行。
- 在展商布展与展会举办期间,主办方可免费、无限制进入任何展台。
- 主办方允许展商对展台做必要的改造,或增加装饰物。
- 展台的使用:
- 使用音频与视频设备将会影响其他展商,因此,主办方与场馆提供方禁止任何展商使用音频与视频设备。
- 若没有主办方的书面许可,展商不能在展台外的任何地方发送任何书籍与印刷材料。
- 若没有主办方的书面许可,展商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展台。
- 在展会公众日期间,展台需正常开放,并有足够的工作人员留守。
- 主办方有权审核展商在展台或展会上提供的服务的性质。
- 参展:
- 主办方不保证参加展会的观众的人数。
- 取消或违反合同:
- 若展商因任何原因取消本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,不论其是否参展,均需立即支付根据本协议产生的余款。
- 展商支付全部费用或预付50%的费用后,预订生效。余款必须较付款期限提前七(7)天付清。
- 较展会开始日提前60天取消预订
将不收取费用。
- 展会开始前45天内取消预订将收取展台购买全款25%的费用。
- 展会开始前30天内取消预订将收取展台购买全款50%的费用。
- 展会开始前15天内取消预订将收取展台购买全款75%的费用。
- 展会开始前10天内取消预订或不参展将收取展台购买全款100%的费用。
- 若展商违反本合同规定,主办方将有权向展商追究所有费用,包括诉讼费。
- 若展商在付款日前违约欠款,主办方将收取余款的25%作为日利息,直至所有款项付清。
- 本合同上需写明展商的通信地址。
- 本合同将根据坦桑尼亚法律执行与释义。
- 责任免除:
- 主办方有责任保证公众的安全,但对展商在展会现场的任何财产损坏或展商、工作人员和代理商、承包商、受邀参展人士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不负任何责任。
- 由于展商或其雇佣工人和代理商、承包商或受邀参加展人士的蓄意破坏、疏忽、粗心等引起展商提出索赔、采取行动、合法要求、额外花费、损失或破坏的情况,主办方应立即要求展商赔偿。
- 总则:
- 本合同中,“主办方”指Karibu国际旅游交易会、其代理商和委托商或其他下属机构;“展商”指参展商、其代理商和委托商或其他下属机构。
- 主办方为展商提供的任何附加优惠不能视为本合同的修正本。
- 分不分配展台及展台方向设置等均由Karibu国际旅游交易会单方面决定,展商只能无条件接受安排。